香港渡輪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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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外线Outlying Islands Route),是指在维多利亚港以外提供服务的持牌渡轮航线,为离岛提供不可或缺的公共交通服务。

持牌港外线渡轮[ | ]

现时港外线是以持牌渡轮模式营办的固定航线,主要服务对象为人口较密集的地区,而服务航点、时间、班次、船只数量及收费都有规定。营办商必须按牌照内有关规定提供渡轮服务,如欲更改服务细则或调整收费,必须先向运输署申请;经该署审核及批准后才可实施。[1]

运输署根据相关法例要求,以公开招标形式选取合适营办商经营离岛渡轮服务。政府相信透过市场竞争及为营办商提供协助措施,能提高离岛渡轮服务长远财务可行性,及维持票价在居民可负担水平。若果在招标中对票价作出限制,有可能令合适及有兴趣参与投标的渡轮营办商却步,因而令离岛居民面对服务水平下降,甚或带来没有营办商愿意经营有关渡轮服务的风险。

离岛渡轮协助措施[ | ]

为减低渡轮营办商调高票价的压力,以保障使用渡轮服务的公众利益,政府向来都有协助减低渡轮服务的经营成本,让公司可赚取非票价收入,并且透过促进旅游业及推动本土经济提高离岛航线的乘客量。这些措施包括:

  • 政府自1997年4月起接手负责码头结构及设施的维修工作,例如维修码头防撞系统、升降台及吊桥系统,以减轻渡轮公司的财政负担;
  • 政府向渡轮公司发还为长者提供优惠票价的持牌渡轮使用码头的租金;
  • 政府豁免为长者提供优惠票价的持牌渡轮船只牌照费;以及
  • 渡轮服务船只使用的柴油是免税的。

鉴于离岛渡轮服务乘客量及非票务收入普遍下降,当局打算藉著2007年6、7月所进行的招标服务时,调整有关船只质素及服务水平规定,使到票价能维持在合理水平之馀,并同时尽量充分使用渡轮服务及改善其经营能力,协助营办商经营离岛渡轮服务。[2]

4条航线临时协助措施[ | ]

2008年政府为6条主要航线(即中环至长洲中环至梅窝中环至坪洲中环至南丫岛(榕树湾)中环至南丫岛(索罟湾)横水渡航线)招标时,其中梅窝、坪洲、榕树湾、索罟湾至中环航线更需要进行第二轮招标,才能减少新牌照有效期内票价上升幅度。

政府在2008年7月至2011年6月牌照有效期内,为上述4条航线提供以下特别协助措施:[3]

  • 豁免船只检验年费和私人系泊设备收费;
  • 豁免码头水费;
  • 发还码头清洁费和电费;
  • 扣除根据现行安排发还码头租金和豁免船只牌照费的款额后,向营办商发还因提供长者票价优惠失去的收入;
  • 动用200万元推行一次过“离岛游”免费船票计划,以鼓励学校、非政府机构、社区组织和地区团体等机构举办前往离岛的活动。

6条主要航线特别协助措施[ | ]

鉴于离岛渡轮服务乘客量长期并无增长,加上营运成本不断上升,政府于2008年5月检讨离岛渡轮服务,以期提高这些渡轮服务长远财务可行性,并维持票价稳定,检讨工作于2010年年中完成。

因应渡轮服务是若干离岛唯一对外交通工具,政府在检讨中提出,为六条主要离岛渡轮航线在2011至2014年三年新牌照有效期内,向营办商进一步提供协助措施,以确保这些必要渡轮服务得以维持。实质上,每个主要离岛会有一条航线获得协助,而南丫岛则因榕树湾索罟湾的距离较远,政府同时协助该岛两条航线,有关协助措施包括︰[4]

  • 豁免船只检验年费和私人系泊设备收费;
  • 发还码头清洁费、水费和电费;
  • 扣除根据既定安排发还码头租金和豁免船只牌照费的款额后,发还因提供长者票价优惠而少收的收入;
  • 发还因提供小童票价优惠而少收的收入
  • 以实报实销形式,发还已支付船只维修保养开支;
  • 发还船只保险费。

立法会财务委员会于2010年11月通过批准一笔为数1.15亿元拨款,以便在2011年下一个3年牌照期内推行上述特别协助措施。为选取合适营办商在六条主要离岛渡轮航线牌照届满时继续提供服务,运输署于2010年12月展开有关招标工作,并已于翌年3月25日公布了招标结果。

为监察公帑用得其所,六条主要离岛渡轮服务营办商须在新牌照有效期内提交季度管理会计帐目,供运输署监察其财政状况,并在每一个财政年度完结时向政府提交经审核的财务报表,以证明其已支付实际船只维修保养开支,在不超过立法会财务委员会所批准的支出上限情况下才会获得发还。2011-2014年牌照期内,特别协助措施所发还的款项约为 1 亿 1,200 万元,占6条主要离岛渡轮航线总营运成本约一成。

政府会在三年牌照有效期间作中期检讨,以确保票价水平在营运成本下降时能适当地作出调整。经中期检讨后,立法会财委会再次于2014年7月批准拨款1.9亿元,在2014年年中至2017年年中的下一个3年牌照期,维持这些特别协助措施[5]。2017-2020年的3年牌照期内,立法会财委会亦已通过拨款4.1亿元,实施第三轮特别协助措施。[6]

特别协助措施扩展至其他8条航线[ | ]

为六条主要离岛航线提供特别协助,原因是渡轮基本上是那些离岛对外唯一交通工具,服务不可或缺,亦无合适替代交通服务。政府若不提供特别的协助,则会出现大幅加价的情况或营办商会因亏蚀而不愿维持服务,使数以万计的乘客受到影响。特别协助措施的目的,是为提高这些渡轮服务长远财务可行性及维持票价稳定,以确保这些必要渡轮服务得以维持。当局既要顾及需要维持如无支援便会在财政上不可行的必要服务,又要让离岛市民承担适度票价责任。

对于六条以外其他离岛渡轮服务,若提出特别协助的要求,政府会按上述政策准则就合乎条件者,适当处理。其后,不少区议员、立法会议员及渡轮营办商要求扩展特别协助至其他离岛航线,尤其是珀丽湾愉景湾。就此,政府于2019年检讨离岛渡轮航线特别协助措施。[7][8][9]

2019年10月16日,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在《施政报告》中宣布,继续为六条主要离岛渡轮航线提供特别协助措施,及扩展至八条其他离岛渡轮航线。新增8条受惠航线计有屯门—东涌—沙螺湾—大澳、“香港仔—长洲”、香港仔-榕树湾(经北角村)、“香港仔—索罟湾(经模达)”、愉景湾至梅窝中环至愉景湾珀丽湾至中环珀丽湾至荃湾航线,14条航线每年补贴开支约2.6亿元。[10]

传媒报道现时六条离岛渡轮航线的每年补贴额约一亿四千万元,可弥补渡轮公司两成半至三成的营运成本,而补贴扩大至14条离岛渡轮航线后,每年补贴总额将增至二亿六千万元,以5年牌照期计算,共需约十三亿元。该8条离岛渡轮航线正处于亏损或将会亏损情况,补贴有助纾缓其加价压力,若将来渡轮公司某年利润逾百分之六,需回馈一半利润予乘客。

牌照及补贴计划[ | ]

  • 为六条主要航线牌照续期 9 或 12 个月,票价将维持不变,并拨款 1.02 亿元以延续特别协助措施,包括发还有关码头租金、船只、票务优惠等开支,至2021 年 3 月底牌照期满为止。
  • 为六条主要航线新的五年牌照期(4/2021 至 3/2026)的经营权招标,并于 2019 年第四季至 2021 年期间就其他五条航线邀请有兴趣经营者提交竞投兴趣表达书,有需要时(多于两个营办商有兴趣)安排招标。
  • 政府预计2021年六条主要航线的加价幅度约为 5%;馀下八条航线,个别营办商正申请加价,运输署考虑申请时,会同时考虑政府补贴金额。
  • 香港仔 — 长洲渡轮服务营办商已向运输署申请于 31/12/2019 归还渡轮服务牌照并终止服务,运输署会邀请有兴趣人士就营运有关渡轮服务递交竞投兴趣表达书。
  • 将来为 14 条离岛航线提供特别协助措施后,全年资助额约 2 亿 6,000 万元。

船只资助计划[ | ]

现时一艘500、以轻质物料建造的较新型、较环保的渡轮,造价约1亿元,若中环至梅窝航线的营办商要一次过购入7艘环保渡轮,每年整体营运成本将增加约四成,财务上并不切实可行。

因此政府推出新的“船只资助计划”,分两个阶段在2021年起,为11条航线全面更换较环保且配备崭新的船只,涉及约47艘新船,以取代现有船队内52艘船。渡轮公司需签订特别条款,承诺自费维修保养,若不再经营相关航线,船只需归还政府或转手予新承办商。至于该做法是否“明益”渡轮公司,消息人士指渡轮不是赚钱行业,若要渡轮公司自费换船,可能会“羊毛出自羊身上”,船费有加价压力。港府则指,由当局买船交予渡轮公司营运,将来本港离岛渡轮服务的营运模式会由现时“专营权”变为“营运及管理合约”,港府能够加强监管船费水平。[11]

新船将使用较轻身的铝或碳纤维物料,在可行情况下亦会使用符合国际海事组织第三级排放标准(亦即最高级别)的引擎,比起现时普遍属第一级排放标准的引擎,有效将氮氧化物的排放量降低达八成。当局计划购入的47艘新船,新渡轮港九小轮将获分配22艘,包括6艘混能船。

使用环保船只将是大势所趋,所以政府亦会透过计划,进行混合动力船的试验,探讨能否应用于本地离岛渡轮服务。若试验成功,当局将为离岛渡轮服务购置更多混合动力船,以推动渡轮使用环保技术及打造更洁净海港。

2019年11月,运输及房屋局向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提交文件,提及扩展离岛渡轮航线特别协助措施下的船只资助计划详情:[12][13]

  • 购买铝/碳纤维的柴油高速双体/单体船,首批六条渡轮航线采购的 22 艘全新快速船当中,至少六艘为混合动力船只(柴油/蓄电池推动)。如试验成功,第二批采购的船只 (包括首批六条航线第二批采购的 11 艘船只,以及其馀五条航线采购的 14 艘船只) 将采购混合动力船只。
    • 船只须配备空调系统、洗手间包括可供轮椅乘客使用的设施、供残疾乘客使用的无障碍设施、母乳喂哺室、行李架、载货区、乘客座位达1000个的船只须设开敞式甲板
  • 新渡轮航线更换首批船只的特别票价安排:在 2021 至 2026 年的牌照期内,在快速渡轮服务逐步取代普通渡轮服务期间,原为普通渡轮航班的票价会维持不变。
  • 预计需时约十年完成,横跨两个五年牌照期,快速船将逐步取代普通船,共需 48.23 亿元 (+20% 备用款项 = 57.88 亿元)
  • 政府建议以分期及实报实销方式发还购买船只的成本,并会与营办商签定协议书,要求营办商作为注册船主须负起所有管理、维修、保险等方面的营运及法律责任,并妥善管理公帑资助购买的船只,及确保假若营办商在指定期间内不再经营渡轮服务,便须把船只移交予政府指定人士(例如渡轮服务下一任营办商,甚或是政府),继续营运相关航线
  • 政府无意改变渡轮服务由私营机构根据审慎的商业原则经营,以确保服务营运及成本效益的既定政策。

2020年[[6月22日],运输署署长陈美宝出席离岛区议会会议时表示,自施政报告宣布后,已在 2020 年第二季起陆续将特别协助措施推展至包括愉景湾和马湾等八条其他离岛渡轮航线,以改善渡轮服务的可持续性及服务质素,并满足当区居民的交通需要。[14]

其他支援措施[ | ]

2019年10月22日,政府公布对运输业界推出舒缓措施,减低反修例运动对运输业界造成的影响。[15]

渡轮方面,政府发还22条专营持牌渡轮服务三分之一的实际燃料支出,为期六个月。

相关条目[ | ]

注释及参考资料[]

外部连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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